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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丽芬律师,江苏敏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2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执业以来,代理了大量民事与刑事案件,办理案件涉及民、商、刑事、行政、非诉等方面,其中不乏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 详细>>
律师姓名:杨丽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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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以针对共有财产申请财产保全,可是申请法院启动财产保全措施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应该向法院证明对方在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就已经开始转移或者变卖夫妻共有财产了,如果不是情况紧迫,法院不会启动保全措施的。
一、夫妻离婚财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可以,在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为防止其对共有财产予以隐藏、变卖后者损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依职权对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查封或者扣押。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有些人可能是假想的,觉得对方肯定会转移财产的,但是在没有任何实质证据的情况下,申请法院财产保全的话,法院也不会贸然启动财产保全措施的,因为一旦侵犯到了对方的财产权,法院反而要承担赔偿责任。申请财产保全也是需要交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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